2010年11月17日,由国家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陈卓一行四人在自治区食品处张弢、消保处副处长吴铭、市场处副处长申新平的陪同下,莅临霍城县工商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伊犁州工商局局长阿合卓力、副局长鲁泽、消保处长孙叶安、市场处李红全程陪同检查。
督查组莅临霍城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听取了该局党组书记苏文革的课件工作汇报,抽查了工商所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逐一核对了预定的工作项目,详细核查了工商所基层监管下达计划、录入巡查记录和食品经营户监管情况。
督查组一行对霍城县兰玲超市、飞达电器销售公司进行了现场随机督查,了解食品经营户“一单通”使用情况,检查了电子监管软件系统的食品信息录入情况,询问了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了落实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情况,督查组领导与经营户进行了亲切交谈,看到食品经营者和家电下乡企业使用外网“一会两站”平台,自行受理调解消费者纠纷,全面录入到软件中,督查组领导连连称赞,认为霍城县“一会两站”工作深入细致,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工商局和投诉站的互动效果,及时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市场和商家,更好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该局在落实食品安全“12345”综合举措的基础上,制作了“食品安全联系卡”,对小摊点和食杂店,制定了 “七有标准”,实施“三级巡查”制度,有序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组对霍城县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采取的相关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建议。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该局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全力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霍城县社会稳定构筑一道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霍城县工商局吴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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