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新农保试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15日,全省9个试点县(市、区)实际参保人数达46.62万人,参保率为58.8%,共征缴保费5216.5万元,同时为13.4万名农村60周岁以上农民发放了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3012万元。
据了解,自2010年1月7日,吉林省新农保试点启动实施以来,各试点县(市、区)围绕国家和省新农保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精髓,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制度设计。在全省各试点县(市、区)中有的增加缴费档次,照顾不同群体需求,如磐石市在省确定的100—500元五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00元、800元和1000元三个档次;有的在“入口”增加缴费补贴,鼓励多缴多得,如白山市八道江区对参保人缴费满15年,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有的在“出口”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如通化市东昌区在国家补助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0元,达到了115元;还有的对部分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如松原市宁江区为农村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缴费。正是这些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和符合实际的缴费档次设计等创新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参保热情。 (阎红玉;张世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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