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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工商局六方面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时间:2010-10-28 17:13:51来源:作者: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霍城县工商局六个方面强化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现场实地检查了所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监督辖区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中各类食品经营场所、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家电流入农村。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以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并逐步推行农资市场电子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农资商品源头监管,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以农村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大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督促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义务,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依法检查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简称“一会两站”)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依法做好农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置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的执法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期间,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霍城县工商局:曾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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